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和市级免学费政策宣传
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和市级免学费政策宣传
各系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和市级免学费资助政策宣传如下:
一、国家资助
1.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职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在籍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职院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包括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受助范围。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在校生一、二年级总人数减去涉农专业学生数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数再乘以15%。注意不得减去非涉农非集中连片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资助银行卡(以下简称中职卡)发放,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分档享受500元至1500元不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最高档。院校分为三档,一档1500元、二档1000元、三档500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一档,其余受助学生根据家庭困难情况由班级、系部确定受助档次。
2.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为中职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在籍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级城市学生总人数的10%确定。
二、地方资助
2022年春季学期市级免学费资助对象为我校中除国家资助的城市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外,其余的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一、二、三年级城市户籍学生。
三、年级区分
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和市级免学费资助对象中各年级,其中一年级学生是指2021年秋季学期所招学生;二年级学生是指2020年秋季学期所招学生;三年级学生是指2019年秋季学期所招学生。
合肥城市管理学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7日